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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王老太仔仔细细地把程冬至身上的衣服都检查遍了,连程冬至的身体也看了一遍,可惜一无所获,十分失望。
  这么困难的时候,家里又多一张嘴吃饭,工分挣不了几个,还一毛钱都没带回来,真是血亏!
  王老太越想越恼火,顺手操起炕边儿上的扫帚没头没脸地朝程冬至身上招呼去,程冬至本来就没穿衣服,当即被打得嗷嗷直叫满屋子乱窜,然而不但没有人救她,反都在旁边看笑话。
  王老太打了很久,直到没力气乏了才住手,可怜的程冬至身上满是一条条的血印子,缩在角落里哭得稀里哗啦的。
  不光是疼,还有难堪的成分在里面。她活到现在,从来没有当着别人面光溜溜地挨揍,真是奇耻大辱。
  程冬至是个记仇的人,她暗暗把这笔账给王老太记上了,将来利息翻倍!
  还有围观的这几个,她们也要吃连带,到时候谁都跑不了!
  没人听到程冬至心里的呐喊,大家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。
  “老三家的就这么奸,自己在省城里吃香喝辣,把个白吃饱丢回家里,屁都不放一个?我得找人去省城评评理!家里都揭不开锅了,她不弄点吃的回来,给我弄张嘴回来!”王老太愤愤道。
  “必须评评理!她一个月工资四十多块呢,才拿回家十块钱,打发叫花子哦?原来说是要养这个死丫头,现在她回来了,怎么地也要再添二十块钱!”王家的老大媳妇周招娣咬着牙,红着眼。
  三弟妹能赚这么多钱一直是她心里的刺,时不时就要借机发作一次。当面不敢拿这个婆娘怎么样,背地里还不能出出气吗?
  “还有粮票和布票。”老姑王雪花细声细气地说,她早就注意到了程冬至身上的衣服居然是半新的,没有多少补丁,要不是身量不对她就拿走了。
  王老太对王家所有女性都异常刻薄敌视,唯对自己这个老来女真心疼爱,口气陡然柔和无比,判若两人:“好好好,到时候娘攒着给你做新衣服穿,啊。”
  就在她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的时候,门忽然被推开来,几个人都吓了一跳。
  只见是一个黑里俏的姑娘,眉眼俊秀中透着精明利落,身材修长,尤其是一双大长腿看着让人眼前一亮。只可惜太过消瘦了点,面容也有点菜色,不然更体面。
  程冬至也看愣了,这个姑娘让她想起了七八十年代老电影里唱山歌的女主角,长得真好。
  然而另外几个人表情就不太对了,尤其是王老太,脸色一变,还没来得及说漂亮话圆场,大长腿就一下子滚在了地上,从门口滚到炕头,动作流畅,涕泪横流,哭嚎震天!
  “杀人呀!!我妹儿才几岁,晓得个什么,你们这样脱光了衣服吊起来打!!你们这是封建大家长迫害晚辈啊!!你们这是要搞私刑反天呀!!!我豁出去不要了也要举报你们,大家都别想有好日子过!!我要去省城里找我妈,叫她知道自己女儿在家里不被当人看啊!!!”
  王春枝年纪虽轻,撒泼骂人扯头发撕胯却是村里的头一号。她非常聪明,没读过什么书,却能自己学着认得不少字,那些扣帽子的罪名背得一套比一套溜,偶尔混着说错了也不在乎,震慑力在就可以了。
  程冬至完全看傻眼了,这转变也太惊人了吧!还是刚刚那个漂亮气质小姐姐吗?
  王春枝说着就要冲出房去举报,几个女人慌忙上去按住披头散发的王春枝,好言好语,直到保证下次不打了,并且晚上给冬枝吃一个杂合面饼子才算作罢。
  今天的事情实在是失算,她们都以为王春枝在地里双抢分不开身,想趁着她不在的时候给冬枝一个下马威,打压服她,以后不怕她在她姐面前告黑状。没想到,王春枝居然杀了个回马枪,回家得这么早。
  若是别的孙女儿闹事王老太眼皮子都不抬一下,可这个王春枝,她很是有点忌讳!
  这个丫头出了名的毒蝎子,眼里没个长辈亲人,心眼儿和菜籽儿一样少说有一万个,一不留神就上她的套。
  王老太当然不至于被这样一个丫头给吃定了,可也不愿意轻易招惹她。这个春枝儿,犯起倔来比驴还恶还犟,被她这么一举报,就算大队里不追究,他们王家人那还有脸出门吗?
  在王家,谁越会闹腾谁就越不容易吃亏,这年头不怕闭眼的菩萨,只怕睁眼的金刚!
  王春枝见好就收,一个打滚从地上爬起来,若无其事抹了抹脸抱起了程冬至:“走,回咱们房去,姐给你做了新鞋子,你试试!”
  她走后,房里的四个人齐齐松了一口气,面面相觑,颇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。
  王春枝住着的是一间小半房,原先是放化肥农具的,现在这些都是队里的公产,腾出了不少位置,这小半房瞬间变成了王家数一数二的头号好闺房,可没人敢打主意,谁要是多看一眼说句有的没的,王春枝能坐在门槛从早上骂到晚上不带重样的,回句重点儿的就要干架。
  程冬至一脸懵逼地坐在了炕上,虽然身上还疼着,可她的感觉像是从地狱到了天堂。
  刚才那间房比这里大得多,采光和家具什么的也好得多,可就透着一股邋遢,味儿也不怎么好闻。
  这里就不一样了,收拾得整洁利落一尘不染,还带着点小姐姐身上的芬芳气息。
  王春枝反锁上门,找出一件干净老布褂子给程冬至穿上了,嘴里还喃喃着:“畜牲婆娘,把我妹儿打成这样,看我下次怎么弄死你们!”
  老布比较软,接触肌肤也不会那么疼,这也是王春枝的细心之处。
  程冬至满心感激,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,只能试探着喊了句:“姐……”
  王春枝的眼泪又出来了,只是这次不是做戏,而是发自内心的眼泪:“妹儿,我听说你把脑袋摔坏啦?以前的事情,都还记得不?”
  省城那边在送王冬枝回来之前,早就随着每个月一次的“孝敬”打了电报,消息比人回来得更早。
  程冬至摇摇头。
  王春枝咬牙切齿:“不记得也好,不然这家里的日子你过不下去!你只要记得我是你大姐,其他都是畜牲,就行了!”
  程冬至差点笑出声,可硬生生忍住了。
  她从边上脱下来的衣服口袋里“掏”出了两块压缩饼干,献宝似的递给王春枝:“姐,你吃!”
  她不敢拿太多,怕不对劲。其他的东西没过明路,只能以后想办法慢慢弄出来了。
  王春枝哭得更凶了:“我妹儿就是这么心善改不了,脑袋坏了不认得人了,还知道偷偷给我留吃的。亏你小小人儿怎么知道藏东西,打成这样也没被那几个婆娘搜走……”
  压缩饼干实在是太珍贵,王春枝舍不得吃,小心翼翼包好了藏在了地砖的窟窿洞里。晚间,姐妹俩一边细细嚼着杂合面饼子,一边低声说这些这家里的事情。
  也是这个时候,程冬至才大概了解到了自己新身份的家庭背景。
  王春枝是她同父同母的嫡亲姐妹,其他同辈儿都是堂的。她们的父亲在这家里排老三,原名王有德,参军后改名王卫国,现在在部队里当排长。
  至于她们的母亲刘金玲,那可是个厉害人物。
  王老太是个吃媳妇不吐媳妇皮的恶婆婆,王卫国又是个愚孝的,父母说什么是什么。按理说这样的家庭做媳妇的日子都不好过,可她却能游刃有余过得怪滋润,后来又不知道怎么盘弄的,居然在省城里找了一份令人艳羡的工作,偶尔放假回来一次,那都是在王家横着走。
  没办法,谁让她的工作是在光荣大院里当保姆呢?那可就是城里人了呀。
  在断尾村里去县城里工作的人都很少值得敬佩,更何况是大城市,省会!
  工资高,补贴多,路子广,还认识了许多其他人家的保姆小姐妹们,在断尾村可以算得上头一号有能耐的人物。这么困难的年月,别人饭都吃不饱了,她竟然还能托人送回家二两红糖,惹得左邻右舍羡慕无比。
  不仅如此,刘金玲还有一颗爱学习的心,不但扫了盲,还学会了读书看报,说起文明进步的话来那是一套一套的,没人不叫个好。别说王家人不敢当着她面说太难听的,就连大队里的干部们也要给她几分面子……
  第3章
  程冬至注意到,王春枝谈论起刘金玲的时候两眼熠熠发光,显然比起当排长的父亲更加崇拜向往母亲。
  联想起她之前撒泼打滚的样子,程冬至忽然特别乐——大姐应该是很像这个母亲吧?虎母无犬女啊。
  了解完家里的事情后,程冬至赶紧问起了外面的事,王春枝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。
  原来,她竟然穿到了五十八年前,也就是说,现在是1960年。
  说起来,也算是缘分,她穿的地方和上辈子住的地方离得也很近。
  王家在断尾村,□□十年代的时候被划分到了县城里,附属于池北省的阳新市,而程冬至的老家就在县城不远处另一个村子杨家坳,后来被直接划到阳新市区里去了。
  程冬至搜肠刮肚,努力地回想关于这个时期的所有知识。
  常年的战乱掏空了这片土地的底子,建设初期内乱外患重重,再加上各种灾害,人们少吃少喝,物资紧缺,饿不死也要脱层皮。小时候没少听上了年纪的人感慨,说那个年月吃糙粮吃到肠子打结,上不出厕所拿棍儿抠,现在的孩子哪里懂啊。
  程冬至握紧拳,她一定要小心谨慎,好好利用系统,决不能让自己的肠子和菊花受罪!
  断尾村和邻近几个村子同属清水乡第一生产大队,工分值不算低,王家的劳动力不少,还有三儿子与三儿媳的补贴,按理说不该受什么饿,可日子照旧过得扣扣索索苦巴巴的。
  每天早晨,王老太必定会准时出现在灶前,面容肃穆地开始准备一大家子人的早餐。
  以王老太那辈人的看法,有了媳妇的婆婆不该做这种家务事;可现在是特殊时期,她必须要严格把关,小心调度,方能使袋子里那一点子粮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,不会被馋嘴的媳妇给暗中糟蹋了。
  早餐照例是糊糊,就是成分比较复杂。
  首先把水烧开,然后把搜集来一切可吃的东西包括且不限于野菜,树皮,青苔等剁得碎碎的,均匀地撒下去。等水再滚开一次时往里面撒一把杂合面,放点盐,便大功告成。
  杂合面是最近兴起的粮食,价格贵贱不同,全靠里面的成分来定价。运气好点儿的,或许里面的玉米棒芯粉会多一点,运气不好的,就糠皮子多一点。不管是哪种都看起来灰呼呼的,闻起来带着点粮食的香气,但更多的是涩苦味。
  糊糊做好后便是分配环节,王老太此时总会高傲地昂起头,手中拿着的仿佛不是勺子,而是象征她至高无上女王地位的权杖。
  王老头是个省事的个性,几个儿子又是一条心向着母亲,特别是最出息的王卫国,头号大孝子,即便王老太要吃他的肉,他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,这也是王老太最大的依仗与底气。
  以前还有个刘金玲跟她跳,现在最大的对手去了其他山头,王老太便是王家说一不二的主,地位尊崇无比。
  当然,王春枝也是个难缠的角色,可她年纪尚小翅膀还没硬,两人目前的状态都是互不干涉,暂时不用担心。
  家里人分男女两桌,男人那桌上的糊糊明显多着一倍,几个孙子舔碗舔得吱吱直响。
  王老太虽然坐在女桌上,可她完全不担心吃不饱的问题。先给自己和闺女王雪花盛上满满一碗,王春枝盛上大半碗,其他的随意发挥,看心情。
  程冬至分到了一小碗,几乎能看倒碗底。
  本来闻着味道不太想动,可看大家吃得那么香,她也好奇地尝了一口,差点没吐出来。
  麻蛋,这是什么鬼东西!
  又苦又腥,还喇嗓子,潲水都比这强。
  王雪花注意到了程冬至的表情,笑笑说:“冬枝儿好的吃惯了,吃不惯家里的糊糊。”
  程冬至没说话,心里则暗骂这个不阴不阳的老姑:不挑事儿会死吗,糊糊都堵不上你的破嘴。
  王老太也注意到了这点,看在王春枝还没走的份上并没有给程冬至几个爆栗,而是冷笑着道:“吃不惯就不吃,就这个还不够呢!嫌不好吃,回你那能耐妈身边儿去!”
  王春枝看了程冬至一眼,二话不说就把她碗里的糊糊倒在自己碗里:“奶,晚点儿我带冬枝儿去上工。”
  王老太巴不得让王冬枝别留家里,省得浪费午饭,连连点头:“去吧去吧,现在大队里好多孩子也帮着上工,她这个年纪不小了,怎么好意思在家吃白饭。”
  两个媳妇都抬起头看了王雪花一眼,又对视一眼,低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地吸糊糊。
  程冬至没了糊糊,又没事干,便偷偷开始观察桌子上的王家人。
  大人们都是一身灰黑一脸麻木相,兄弟姐妹们倒是不少,可一时分辨不出来,五官神态一看就是一家人,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,大圆盘子脸肉鼻子小眼睛,只有她大姐王春枝是个特例,漂亮又出挑。
  程冬至本来就有点不太会认人脸,努力了一会儿后便放弃了。算了,来日方长,以后慢慢弄熟吧。
  吃完早饭后,程冬至穿上大姐给做的新鞋,晃荡着旧大褂,抬头挺胸地和她一起去地里上工了。
  才到了秧田旁边,只见好几个年轻壮实的小伙子都走了过来,抢着和王春枝打招呼。
  “春枝儿,我家今天吃麸子馍,这是我给你留的。”
  “日头大,赶紧去树底下歇歇,这一卯我帮你割了。”
  “这小丫头是谁呀,长得真俊咧!”
  程冬至目瞪口呆,这是个什么阵仗?
  而王春枝显然习以为常了,顺手接了那馍递给了程冬至:“是冬枝儿,跟着我来上工,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儿,谁欺负她我第一个饶不了!”
  “她就是冬枝啊?去省城几年长这么高,都认不出来了!”
  “要不怎么说省城里的水土养人,走的时候还一小团儿,现在都长好了。”
  还有反应快的,直接把准备给王春枝的甜甜根递给了程冬至,一脸长兄般的宠溺:“冬枝儿你吃这个,甜着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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