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梅那种微微涩口的感觉,会让林若非常不适,可放在这个冰激凌中,刚好中和了青梅酱的甜味,给它增添了一份层次,最后跟奶味十足、口感绵密轻盈的冰激凌结合在一起,堪称天作之合。
这份冰激凌的美妙还不止这些——
冰激凌实在太好吃,除了刚开始那一大口,林若一直在小口小口细品,生怕吃完之后就没有了。
同时,她也深知一个问题,像这种口感极为绵密的冰激凌,往往化得很快。如果她因为担心吃光而越吃越慢,到最后,很有可能只能喝到一口牛奶青梅汤。
林若仍然忍不住慢吞吞细品——吃完可就没有了啊!
林若心惊胆战地吃着。
一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两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五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诶?不应该啊。
按照今天这30度高温,这种冰激凌的正常融化流程,别说到五分钟,两分钟时,它就已经开始从边缘融化了。到五分钟,最上面那层已经已经融化成奶油牛奶汤了。
十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十五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再后面,林若就不知道了,因为,她的冰激凌已经吃光了。
——没办法,一份冰激凌只有很小一杯,她能慢吞吞吃十五分钟才吃光,已经非常不容易了。
可是,冰激凌十五分钟都还保持着新鲜出(冰)柜的模样、口感,着实让林若吃了一惊。
难道说,老板有特殊的制作冰激凌技巧?
可是,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技术,为什么各大冰激凌厂商不能学习一下呢?
思来想去,林若都找不出答案,索性作罢。
林若心想:
这些事都是那些老板要操心的,关我什么事,我只要吃的开心就好了!
对,而且今天晚上,她可以去论坛发帖了——
关于这个冰激凌久吃不化的事,目前应该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吧?这样的话,我就能做第一个发的了,好耶!
同时,林若心中还有些其他想法。
不知道为什么,吃完这个,她情绪上还自信了起来,觉得自己即使脸上长了疹子,也是整条商业街最靓的崽。
不止如此,林若之前百般抵抗百般不同意的去医院,这回,王将千随口一提,她想都不想就同意了。
五天后。
林若看着镜子里如同剥壳鸡蛋一样的皮肤,惊讶脸仿佛电影中长着血盆大口要吃人的反派。
“这,也太彻底了吧?”
王将千拿出从医院开的药膏:“没准儿是这药膏对你特别有效?”
“也许?不过,当时医生说的是,每天涂三次,坚持涂一周,才会彻底消除。可现在才五天。”
而且她也没有遵循医嘱,每天涂三次……
王将千:“可能,你运气就是比较好?”
“可是,我生病之前的皮肤,都没现在的状态好。”
这是林若觉得最意想不到的点。
王将千:“没准儿,就真像我说的似的,咱们帘城,真的有位赤脚医仙,还是烹饪医术双修那种?”
“真的有可能!那我们能生活在这儿,真是上辈子积来的福气啊。……”
.
距离奚曦在小吃铺上架果酒,已经过去一周多了。
距离奚曦在餐馆上架酒类产品,也已经过去一周多了。
传说中那个家中拥有藏宝图的酒类老饕,始终没有出现。
虽然说,只有一周时间,不能吸引来那位老饕的概率,比能把他吸引来的概率,显然大的多得多。
但是奚曦就是很迫切啊!!
就像玩网游接到了一个隐藏任务,明知道它被你接到后就不会被别人接到了,还是想快点完成一样。
再这样下去,奚曦怕不是要在2614那边开展新项目——酿酒体验了。
反正那边刚好有可以酿酒的各种材料。
有了酿酒技能后,奚曦才知道,原来酿酒跟腌咸菜差不多,一个是万物皆可腌咸菜,另一个是万物皆可酿酒。
奚曦越想越觉得这事儿真的应该去做。
就在这时,手机震动了——
[烹饪种田经营基建交流群]
杨沥:[指定红包:汽锅鸡]
[已领取红包,恭喜您学会汽锅鸡的制作方法!]
奚曦:!
终于有新的烹饪红包啦!
最近,奚曦一直在忙活小吃铺那边的事,上新、店铺活动,也往往是那边的活动。
餐馆这边,她都好久没上新了。
因为这个,奚曦店铺们的社交媒体账号,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来自餐馆顾客们的抗议:为什么只给小吃铺搞活动,是我们餐馆配不上了吗!
奚曦好几次都没敢搭茬。因为她自己也这样觉得,所以有点不好意思。
现在,终于可以上新了!
.
“老板,这是什么?火锅吗?”
“嗯?还有跟砂锅同一种材料的火锅吗?”
店铺还没正式开门,员工们围着奚曦带回来的锅子,七嘴八舌,好奇极了。
汽锅鸡需要特殊锅具。
眼前这些模样古怪的锅子,是奚曦专门去炉灶专卖店买回来的。
有点类似铜锅火锅,但中间的管道更细更短,也不是加木炭用的,而是挖空连接底部,让位于锅下的水锅蒸汽顺着管道上来,以蒸汽加热食材。
刚才去挑锅子,奚曦意外发现,自己的烹饪技能,又升级了。
因为,挑选锅时,奚曦竟然能感受到每一种锅的好用难用程度。
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侠客去买剑,剑不用出鞘,只用感受它的剑气,就能知道哪一把剑是最好的。
架子上,一排汽锅整齐排列,可十有八.九,都是平平无奇、完全配不上奚曦烹饪技法的锅子,只有正中央那个锅气最强的,才入得了她的法眼。
摆好锅子,奚曦开始处理食材。
鸡选用的是大小适中、肥瘦相间的童子鸡。
奚曦熟练地开膛破肚,取出内脏,清洗鸡肉,切成适口小块,过水汆煮,加葱姜去腥后,放入汽锅内。
同时倒入高汤——
用整只肥鸡肥鸭、猪骨牛骨、猪脚鸡脚,熬煮数小时,煮到亮白浓稠,方可使用。
作为经常使用高汤的餐馆,奚曦这间餐馆也像其他常用高汤的餐馆一样,高汤常年准备,不会断绝供应。
当中加入增香增鲜的鲜笋、火腿、竹荪、鲜菇……高汤仅略略没过鸡肉及其他食材即可。
炖煮过程中,由烧水锅内的滚水蒸馏而成的水滴,会随着炖煮过程不断滴入锅内,最终汇聚成一大锅鲜香美味、令人垂涎三尺的汽锅鸡。
才中午十一点左右,餐馆就已经有了来就餐的顾客。
林红瑰平时没别的爱好,就是喜欢吃。
所以,只要没其他事,她就会赶来“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”,好好犒劳自己一顿。
相较往常,今天特殊点,她是带小姐妹来的。
状况特殊,但是她的状态一如往常——
几乎厨房里刚传出味道,她眼睛就亮了。
“玲玲,你今天来着了。”
闺蜜:“嗯?为什么这么说。”
“我闻到了新品的味道。”
闺蜜:……?
虽然说林红瑰是这家店的常客,但只闻一闻就能知道是新品?
这有点儿邪门吧?
过了一会儿,服务生容光焕发地跑出来,仿佛一枚活蹦乱跳的小喇叭。
“顾客们,你们好!一直以来,我们都收到了大家的各种一件,例如‘为什么还不上新’、‘为什么小吃铺有过突然上新的时候,咱们餐馆就没有’之类。这事儿,我们一直记在心里,所以今天,我们悄咪咪地,上!新!啦!”
有离得近的顾客大声问:“是什么菜?”
“汽锅鸡!”
闺蜜:???
旁边,顾客们沸腾了。
试问,人类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?
答,空调房里吃火锅。
虽然,汽锅鸡不属于火锅,但同样是特殊的热菜啊!
这份冰激凌的美妙还不止这些——
冰激凌实在太好吃,除了刚开始那一大口,林若一直在小口小口细品,生怕吃完之后就没有了。
同时,她也深知一个问题,像这种口感极为绵密的冰激凌,往往化得很快。如果她因为担心吃光而越吃越慢,到最后,很有可能只能喝到一口牛奶青梅汤。
林若仍然忍不住慢吞吞细品——吃完可就没有了啊!
林若心惊胆战地吃着。
一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两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五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诶?不应该啊。
按照今天这30度高温,这种冰激凌的正常融化流程,别说到五分钟,两分钟时,它就已经开始从边缘融化了。到五分钟,最上面那层已经已经融化成奶油牛奶汤了。
十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十五分钟后,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。
再后面,林若就不知道了,因为,她的冰激凌已经吃光了。
——没办法,一份冰激凌只有很小一杯,她能慢吞吞吃十五分钟才吃光,已经非常不容易了。
可是,冰激凌十五分钟都还保持着新鲜出(冰)柜的模样、口感,着实让林若吃了一惊。
难道说,老板有特殊的制作冰激凌技巧?
可是,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技术,为什么各大冰激凌厂商不能学习一下呢?
思来想去,林若都找不出答案,索性作罢。
林若心想:
这些事都是那些老板要操心的,关我什么事,我只要吃的开心就好了!
对,而且今天晚上,她可以去论坛发帖了——
关于这个冰激凌久吃不化的事,目前应该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吧?这样的话,我就能做第一个发的了,好耶!
同时,林若心中还有些其他想法。
不知道为什么,吃完这个,她情绪上还自信了起来,觉得自己即使脸上长了疹子,也是整条商业街最靓的崽。
不止如此,林若之前百般抵抗百般不同意的去医院,这回,王将千随口一提,她想都不想就同意了。
五天后。
林若看着镜子里如同剥壳鸡蛋一样的皮肤,惊讶脸仿佛电影中长着血盆大口要吃人的反派。
“这,也太彻底了吧?”
王将千拿出从医院开的药膏:“没准儿是这药膏对你特别有效?”
“也许?不过,当时医生说的是,每天涂三次,坚持涂一周,才会彻底消除。可现在才五天。”
而且她也没有遵循医嘱,每天涂三次……
王将千:“可能,你运气就是比较好?”
“可是,我生病之前的皮肤,都没现在的状态好。”
这是林若觉得最意想不到的点。
王将千:“没准儿,就真像我说的似的,咱们帘城,真的有位赤脚医仙,还是烹饪医术双修那种?”
“真的有可能!那我们能生活在这儿,真是上辈子积来的福气啊。……”
.
距离奚曦在小吃铺上架果酒,已经过去一周多了。
距离奚曦在餐馆上架酒类产品,也已经过去一周多了。
传说中那个家中拥有藏宝图的酒类老饕,始终没有出现。
虽然说,只有一周时间,不能吸引来那位老饕的概率,比能把他吸引来的概率,显然大的多得多。
但是奚曦就是很迫切啊!!
就像玩网游接到了一个隐藏任务,明知道它被你接到后就不会被别人接到了,还是想快点完成一样。
再这样下去,奚曦怕不是要在2614那边开展新项目——酿酒体验了。
反正那边刚好有可以酿酒的各种材料。
有了酿酒技能后,奚曦才知道,原来酿酒跟腌咸菜差不多,一个是万物皆可腌咸菜,另一个是万物皆可酿酒。
奚曦越想越觉得这事儿真的应该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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奚曦:!
终于有新的烹饪红包啦!
最近,奚曦一直在忙活小吃铺那边的事,上新、店铺活动,也往往是那边的活动。
餐馆这边,她都好久没上新了。
因为这个,奚曦店铺们的社交媒体账号,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来自餐馆顾客们的抗议:为什么只给小吃铺搞活动,是我们餐馆配不上了吗!
奚曦好几次都没敢搭茬。因为她自己也这样觉得,所以有点不好意思。
现在,终于可以上新了!
.
“老板,这是什么?火锅吗?”
“嗯?还有跟砂锅同一种材料的火锅吗?”
店铺还没正式开门,员工们围着奚曦带回来的锅子,七嘴八舌,好奇极了。
汽锅鸡需要特殊锅具。
眼前这些模样古怪的锅子,是奚曦专门去炉灶专卖店买回来的。
有点类似铜锅火锅,但中间的管道更细更短,也不是加木炭用的,而是挖空连接底部,让位于锅下的水锅蒸汽顺着管道上来,以蒸汽加热食材。
刚才去挑锅子,奚曦意外发现,自己的烹饪技能,又升级了。
因为,挑选锅时,奚曦竟然能感受到每一种锅的好用难用程度。
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侠客去买剑,剑不用出鞘,只用感受它的剑气,就能知道哪一把剑是最好的。
架子上,一排汽锅整齐排列,可十有八.九,都是平平无奇、完全配不上奚曦烹饪技法的锅子,只有正中央那个锅气最强的,才入得了她的法眼。
摆好锅子,奚曦开始处理食材。
鸡选用的是大小适中、肥瘦相间的童子鸡。
奚曦熟练地开膛破肚,取出内脏,清洗鸡肉,切成适口小块,过水汆煮,加葱姜去腥后,放入汽锅内。
同时倒入高汤——
用整只肥鸡肥鸭、猪骨牛骨、猪脚鸡脚,熬煮数小时,煮到亮白浓稠,方可使用。
作为经常使用高汤的餐馆,奚曦这间餐馆也像其他常用高汤的餐馆一样,高汤常年准备,不会断绝供应。
当中加入增香增鲜的鲜笋、火腿、竹荪、鲜菇……高汤仅略略没过鸡肉及其他食材即可。
炖煮过程中,由烧水锅内的滚水蒸馏而成的水滴,会随着炖煮过程不断滴入锅内,最终汇聚成一大锅鲜香美味、令人垂涎三尺的汽锅鸡。
才中午十一点左右,餐馆就已经有了来就餐的顾客。
林红瑰平时没别的爱好,就是喜欢吃。
所以,只要没其他事,她就会赶来“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”,好好犒劳自己一顿。
相较往常,今天特殊点,她是带小姐妹来的。
状况特殊,但是她的状态一如往常——
几乎厨房里刚传出味道,她眼睛就亮了。
“玲玲,你今天来着了。”
闺蜜:“嗯?为什么这么说。”
“我闻到了新品的味道。”
闺蜜:……?
虽然说林红瑰是这家店的常客,但只闻一闻就能知道是新品?
这有点儿邪门吧?
过了一会儿,服务生容光焕发地跑出来,仿佛一枚活蹦乱跳的小喇叭。
“顾客们,你们好!一直以来,我们都收到了大家的各种一件,例如‘为什么还不上新’、‘为什么小吃铺有过突然上新的时候,咱们餐馆就没有’之类。这事儿,我们一直记在心里,所以今天,我们悄咪咪地,上!新!啦!”
有离得近的顾客大声问:“是什么菜?”
“汽锅鸡!”
闺蜜:???
旁边,顾客们沸腾了。
试问,人类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?
答,空调房里吃火锅。
虽然,汽锅鸡不属于火锅,但同样是特殊的热菜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