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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屋外,前有清凉流水,柳林如烟;後傍巍峨青岫,修竹挺立。
  矮竹篱芭围成的小院落里,有着几株桃杏红粉,和一组浑然天成的石桌、石凳,几座简单约三层架上,铺放着几样待风乾的药材。
  放眼环顾,水色山光,一派苍翠,更有引人之虚。
  原属於单身男子的小屋陈设,并未因另一人的加入而有丝毫变动。
  因为不确定芸生的家人何时会来寻她,是以杜冥生没有为她添置任何器具的打算,过渡时期,勉强凑合就好。顶多只是花点钱,请城里的妇女帮着打点几套姑娘衣裳,虽然尺寸不合、花色老套,可他管不了那麽多,能穿最重要。
  日子是克难的,也有些不可避免的亲昵碰触。
  屋里仅有一张桌、一条凳,所以他们得并肩而坐,同桌共食。他总是粗声命令:“不准挑食!”然後把她挑出来的菜又夹回她碗内,看她噘着嘴,用一种痛苦又好笑的表情吃下去。
  床,就那麽一张,所以他们必须同榻而寝。
  郊野之地,夜里百虫乖张暗动,纱帐的保护极为重要,打地舖这种蠢事,杜冥生才不干!当初发善心收留她,可不表示他便得任她鸠占鹊巢。所幸床榻够大,睡两个人绰绰有余,君子坦荡荡,只管直挺挺地躺平了、双眼一闭,不一会儿便各自会周公去,根本没什麽好别扭。
  只是,她夜里常为溺水的恶梦所扰,总难安眠,气息不定、辗转反覆,他近在咫尺,自然也难安稳。最後,他借出了一条臂膀,好让她在梦里又溺水时,能有人拉上一把,不至於睡到溺死。
  很有用。久了,也就习惯了。
  身边多了一个女人,并不代表杜冥生就此免去煮饭洗衣的劳务,相反的,他样样都得多做一份,因为举凡种种家务,芸生没一样会的。
  似白璧般无瑕的双手,证明了她过去是个事事由人伺候的千金大小姐。尽管她有心、肯学,杜冥生也试着教,可惜,成果往往是他又多了治不完的跌打损伤,和面目全非的家园,他於是作罢不教了。
  千金小姐终究是千金小姐,回家後一样有人伺候,让她现在学会又如何?
  是以,他仍做他该做的。举凡统筹三餐的厨师、劈柴挑水的长工、洒扫庭除的仆佣,乃至洗衣佣人兼铺床叠被、伺候她大小姐晨间梳洗的“丫鬟”,他全数包办。
  有些寒伧的清淡日子,就这麽平顺地过着,等待芸生的家人来寻,好让他卸下这份责任。
  “哇!冥生哥哥,这儿的景色好美!”拖着有些过大的布鞋,踩着小碎步,一声声软腻的、清亮的呼喊,像滑嫩的杨柳丝般,飘荡在空气中。
  青翠的林径上,杜冥生背着采药专用的竹篓子,面无表情,大掌牵着小手,以一贯的速度健步缓行。
  这座山他们三天两头就来一趟,再了不起的景色也早看厌了,她干啥每次都好像头一回来似的,乱兴奋一把?而听着身旁小女子唤着熟烂的称呼,他心里只有一个字──
  烦。
  没错,烦死了!
  每天早上一睁眼,她便“冥生哥哥”、“冥生哥哥”喊不停,直到晚上合眼,彷佛这四个字是生活唯一的重心,开口的第一句开场白、口头禅,非要天天绕着转,她不嫌腻,他耳朵都快生疮了!这妮子敢情是跟麦芽糖结拜过,相约一块儿来腻死人的吗?
  清静的山林,只闻细泉涓涓,莺燕啼音悦耳,要是没有她,他心情应该会愉快一些。
  带她出门,是不得已;牵着她的手,更是不得已中的不得已。
  病人复健,适量运动是必须的,所以他只好每天带着她一道上山采药。握着她的手,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脚程慢的她被遗忘在身後,让虎啊、狼啊的刁走了,或是不慎一脚跌进山凹去他还不知道;一方面也便於测量她的脉搏,以确定适时停下让她休息,免得小女子上气接不了下气,晕了过去,累他还得抱她回去。
  绑手绑脚的日子,过得已经是不痛快,而更叫他气结的,是至今已整整一个月,竟然还不见丝毫寻人的风声!她的家人是怎的?全死光啦?他接下来又该怎办?难道要把这麻烦从此搋在身边,过一辈子不成?
  烦恼、烦恼,又烦又恼,真是理也理不清!
  男子迳自沉溺在剪不断、理还乱的纠葛中,无心留意周旁,却陡地被拽停下了脚步。
  拉住他的,正是惹起他烦恼的祸首。
  “冥生哥哥。”
  “嗯?”又要烦他什麽了?
  “你快瞧那棵树上,好像有鸟儿在打架!”
  杜冥生整张脸历时垮了下来。鸟打架?关他屁事呀!但那张仰望的小脸仍牵动了他的眸光,不得不一同往“事发现场”移去。
  只见一只爪尖嘴利、体型颇大的黑鸟,和一只体态适中的褐色雀鸟,正在枝枒间激烈纠斗。雀鸟显然是在扞卫自己的巢,而黑鸟仗着天生的优势,屡次猛烈扑击,褐雀即使自知不敌,依然奋力抵抗。凄厉的啼声不绝於耳,被啄落的羽毛无力地飘飞四散,挂彩的雀鸟眼看是命在旦夕了。
  “冥生哥哥……”小手扯扯他的衣袖,拧着白净的眉心,惊慌紧张的模样,不用说他也知道她在想什麽。
  唉,这黏人的麦芽糖,还有副水做的菩萨心肠哪!
  弱肉强食,乃自然界不变的定律,人不该擅自插手变更,然而此类道理,对这妮子根本使不上。
  就好比山林中,四处都有猎户设置的陷阱,不论什麽动物,一旦落入,都注定在劫难逃。常在山中采集药草的他对此已是屡见不鲜,他无心介入,毕竟那是猎户人家的维生之道。
  可每当他狠心推却不理,芸生便一路垂着头,默默无语,明眸揪泪,幽怨地瞅着他,彷如他的所作所为是多麽罪大恶极。
  为了平息她无声的抗议,他只得回以“上天有好生之德”的高格义举,把一干笨野兔、呆松鼠一一救出,带回去侍奉、休养。他也不忘留下一锭碎银给失了收获的猎户,以免自个儿的“功德无量”害人无妄地喝西北风。
  “冥生哥哥?”见他迟迟没动作,焦急的人儿抓得更紧了。
  是是是,鸟大侠这就来主持正义了──
  杜冥生无奈轻喟,弯下腰,拾起一颗石子儿,弹指投射,不偏不倚,正中黑鸟。
  鸟儿猛然受到惊吓,也顾不得眼前快得手的好处,连忙振翅高飞,呼啸而去,方才全力抗敌的雀鸟,则在威胁远离後,不支坠地。
  “啊!”失声一喊,芸生赶紧奔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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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三章
  ·精彩内容载入中·小心翼翼捧起双眼已经紧闭、羽翅凋零的雀鸟,感觉鸟儿的躯体迅速冷去,芸生含泪的眼眸随之望来。“冥生哥哥,牠……”
  “呜呼哀哉了。”他淡然结语。
  晶莹的泪滴浸润了手中的小小身躯。“为什麽……”
  男人没什麽同情心地耸耸肩,“保卫家园,壮烈牺牲。”
  “那只黑色大鸟为什麽要来欺负牠?”
  “不知道。”男人答得没好气。他又不是鸟老大,笨鸟们打架还要先向他报备吗?
  纤瘦的指尖轻抚已然逝去的鸟儿,芸生细细声地“为雀请命”,“冥生哥哥,我们帮牠挖个墓穴好不好?”
  啥?!惨惨阴风从男子脸上拂过。
  白眼翻了又翻,终究翻出了个心不甘情不愿的答案,“嗯。”
  瘦削的瓜子脸儿露出感激一笑,“那,我们可不可以把牠的巢也葬在一起?因为牠很努力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巢,葬在一起,牠在黄泉底下才会心安……”
  呿,这小妮子,平常没长什麽脑袋,这时候倒是很懂得软土深掘、得寸进尺嘛!
  他闷闷一应,“嗯。”
  既然又揽下了成全她菩萨心肠的低能举动,他自然得尽尽苦力的义务。
  除下背上的竹篓,他足尖一点,腾身跃上,毫不费力的将鸟窝完整取下。轻盈落地後,他低头一看,眸子不禁略略一黯。
  芸生趋近觑瞧,也忍不住瞠目惊呼,“冥生哥哥,这个是──”
  令人讶异的,巢里原来尚有三颗完好的卵!看来方才雀鸟之所以死命抵挡,全是为了守护未孵化的小生命。
  轻轻用手指头碰了碰,芸生眼中满是新奇的光彩,“牠们会孵出来吗?”
  男子的面色更沉了。母雀已死,无法再提供孵育的温暖,即使这些蛋逃过大鸟的琢食,卵中的雏鸟恐怕也活不到出头的日子了。
  “冥、冥生哥哥!你看你看,这个蛋……这个蛋……动了耶!”蓦地,芸生使劲揪着他的衣袍,激动莫名。
  只见那三颗本已注定没有明天的鸟蛋,竟纷纷晃动起来,蛋壳上接着开始出现裂痕,然後……然後……那不肯向命运低头的雏雀们,一只接一只探了出来,张着嘴巴,发出稚嫩的啾啾声,大大的眼睛,直直看向他俩!
  杜冥生松了口气。竟能挑在这好时辰破壳,看来这些小孤雏是命不该绝。
  一旁的芸生,先是喜不自胜,後又瘪起小嘴,扑簌簌地淌泪。
  “牠们好可怜,一出生就没了父母,成了孤儿……”诞生之日,竟是至亲的忌日,如斯悲凄身世,谁不唏嘘?
  “牠们可不会这麽想。你知道吗?鸟类有种与生俱来的天性,破壳那天,会把第一眼所见的人或物,当成自己的母亲,毫不怀疑。而今牠们一出世,头一个便见着了你,你就是牠们的娘,牠们绝不会认为自己是孤儿。”他刻意剔除了自己。
  “真的吗?”芸生好惊奇,“牠们会……当我是牠们的亲人?”
  “是真的。”杜冥生用袖子为她擦泪,“所以,别再哭了。你救了牠们,牠们现在只认你,眼里也只有你,你哭,牠们会难过的。”而他会很烦的!
  “牠们眼里……只有我?”她怔怔地凝睇着鸟窝中那三只正张嘴对她喳呼的雏儿。
  顷尔,她忽然笑了。
  “牠们跟我一样唷!冥生哥哥。”
  “嗯?”他淡然一瞥。
  活灵灵的星眸,盛满依赖与信赖,朝他送来。“因为你也救了我的命,而我一睁开眼睛,第一个见到的是你,就认了你当我的亲人,然後,你无微不至的照顾我……你是这世上,我唯一认得的人。”
  迎上女子最纯真的视线,他无语。
  “芸生也希望冥生哥哥能开心,这样,我也会很开心。我知道自己很笨拙,事事都麻烦你,可是,我会尽量努力,不做让冥生哥哥不高兴的事!所以,冥生哥哥,你别不高兴了好不好?因为,每一天,我的眼里都只有看见你,你心情一不好,我也会很难过的。”小小的世界,是他为她撑起的,他的脸色,对她等同天色一样。
  一股出自最深处的震动,微漾过男子的俊容。
  别开脸,语塞的喉头只能嗄哑一问,“我脸上几时不高兴过了?”
  他承认自己对她很少有什麽好面色,但也从未恶脸相向过,顶多发挥专长,给副“面无表情”而已,她从哪里看出他心情不好来着?
  “这儿,不开心。”冷不防,纤纤细指点上了他的眉心。“虽然冥生哥哥很少皱眉头,可是你这里,好忧郁。”
  他一愕。
  “冥生哥哥,你生得那麽好看,要是能多笑,一定更好看。”她给予最真诚的建议。
  轻轻拿下她捺在眉宇间的手,眼前淡淡含笑的人儿,深映在他凝锁的眸中。
  笑?几多年来,在外游览五湖四海,希奇玩意见早看遍了,当一切都见怪不怪时,他的人生更是无聊至极,枯燥得不知还有什麽乐趣可言,就连微笑都觉得浪费力气,开心大笑的滋味睽违多久了?他已经算不出。
  掘好一个坑,埋葬了死去的雀鸟後,杜冥生背上多了三只幼雏的竹篓。“走,回去了。”
  “不采药了吗?”从上山到现在,他才摘了几片叶子耶。
  “今天不采了。我们还得好好想想,回去以後怎麽帮你安置、照顾这三个『孩子』呢!”头一回,他自动牵住她的小手。
  仰眺着他,芸生欢喜地用力点头,“嗯!”
  低瞅她呈着笑弯的墨瞳,他的唇,竟毫无预警地跟着扬起了一丝莫名的粲然!很浅、很浅,却是久久不曾有过的──页。
  夜茫茫,周遭宁静。
  杜冥生把桌上油灯的蕊心压低,让斗室内一灯如豆,黯淡的光不至於扰到床帐内安睡的小女子。
  在心头咀嚼了整日的那番话、那场景,再度浮现脑海。
  “你是这世上,我唯一认得的人。”
  的确,对於完全失忆的她来说,他是此刻仅有的记忆。
  “芸生也希望冥生哥哥能开心,这样,我也会恨开心。”
  是吗?他的嘴角上弯或下垂,对她是那麽重要吗?
  “每一天,我的眼里都只有看见你,你心情一不好,我也会很难过的。”
  他的心情轻易地左右着她的感受,是这样吗?
  他从不知道,自己在她心目中,占有这等吃重的分量。
  说来讽刺,芸生,一个失忆落难的女子,竟是这世上,第一个在乎他情绪的人。
  相处不过个把月,他总爱睬不睬地任性对待,一直逆来顺受的她,却在不觉中,将他看得那麽地真,那麽地透。
  不同於旁人巴结的讨好、逢迎的取悦,她是发自内心的诚恳,很简单的在乎。
  然而天知道,这对他而言,恍如甘霖之於孤单的沙漠旅人一般,珍贵、可遇而不可求。即使他医术湛绝、容貌超群,即使他──有赫赫的贵族家世。
  在家中行居第六的他,母亲在父亲众多妻妾之中并不算得宠,而他,自然也挣不到什麽多余的疼爱。父亲嘴上对几个儿子不偏心,可究竟打心底宠谁多些、关心谁多些,大家心知肚明──总之,绝不会是他,纵使他是么儿。
  父亲不疼他,而母亲则是……排斥他。
  是的,她排斥他,排斥这个她在无可奈何之下,为一个她不爱的男人所生下的儿子。纵使她明白孩子是无辜的,纵使他身上有自己一半的血液,纵使他有着同自己相似的面孔与气质──她,就是不爱他。
  这世上,并不是每个母亲都会为孩子牺牲忘我的。
  至少,他的母亲不是。
  打从懂事开始,小男孩就看清了自己乏人闻问的处境。忧郁善感的天性,使他像只静沉沉的闷葫芦,拍上几巴掌,也逼不出几句话;任人随便捏一把、揍一拳,也闷声不吭。
  生活是无比优渥的,他食珍馐、衣绫罗,住有雕栏玉砌,行有车马代步,举凡物质上的需求,奴仆们莫不是侍奉得无微不至;可要论起情感上的温暖,却几近於零。他始终站在最阴暗的角落,再多金银珠宝、珊瑚玛瑙,也照不亮他晦暗的心房。
  苦涩又心酸的感觉,他说不得,外人也识不出。
  母亲死後,他将自己放逐,离开了那个称作“家”的豪华府邸,离开了一群称谓很亲、血缘很亲,感情却陌生异常的“家人”。身在江湖,他甚至抛却了本名,一如摒弃了过去的所有。
  “杜冥生”这乖僻的名字,乃取自江湖上对他“可渡人於幽冥生死之间”的赞语,至於真正的身家背景,他在外是绝口不提。
  天地悠悠,他孤身一人漫无目标地四处游历,美其名是磨练自我、增广见闻,事实上,不过是拿来成全自己逃离过去、任性颓废的一种方式而已。江湖虽有险恶,但他仗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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