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现在回想起那天的情形,我都会有那么一会儿,以为是做梦而发呆。
接着就会痛心疾首地自省:以我的性格,是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。虽然之前已经酝酿了好久,不能简简单单归到“一时冲动”
里去,但绝不能说是理智。可能人一辈子都要有那么几次年少轻狂,做一些有违本性的事。但前提得是“年少”…想想自己的年纪,在用这个理由开脱的话,委实有些丢脸。
那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算小。首先,直接受害人是那个还沉浸在即将新婚的幸福中的准新娘。
自己的夫君在订婚当日被抢,一切幻想成了泡影。富贵人家的高傲千金哪受过这样的委屈,又哭又闹,寻死觅活,差点又上演了当初“宴会枪袭”的好戏。魏遥光苦笑着说这事儿是你惹出来的,你可别管挖不管埋。
话虽这样说,毕竟人家是他魏大总裁的未婚妻,善后的工作还是要交给手段高超的魏大总裁。说他手段高超还真不是阿谀奉承。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,三下五除二,居然平复了对方的怒气。
我后来问他,他也只是笑而不答。然后是方言可。那天我和魏遥光回到医院后,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王老虎抢亲式的行为大加赞赏。
第二件事是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优雅神秘的微笑,无比诚挚地说树阳,相信我,我是受到魏遥光胁迫才瞒着你的,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。
然后一溜烟走人,好几天没敢拿着他那把恐怖的手术刀在我眼前晃…万一某个时候我火气上来,极有可能就地取材。方大医生何等聪明,自然要顾忌后果。其实我也没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毕竟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。
但只要想到堂堂方大医生略有些狼狈的擦着眼镜,说什么今天天气真好呀一类的话,也算是人间一大奇景了。
不过话说回来,今天天气还真的很好。我清楚的记得:去年五月份的时候,大雨中雨小雨,阵雨暴雨雷阵雨,各种式样的雨下了个遍。
下得人浑身长毛发霉,恨不得塞了卫生球防潮防蛀。鲜少有像今天这样,春意融融,阳光普照,甚至听得到小鸟欢快地歌唱…虽然目所能及的,只有麻雀而已。
撑着床沿,失神地仰着头,看窗外点点阳光:原来已经过了一年了。但要我回想,却多半想不起这一年具体的经历。其实想不起来又如何。我需要记住的,唯有一个魏遥光而已。
“喂,又想什么呢。”转头,看见魏遥光笑着关上门,脱着外套走进来。走到床边,鞋子也不脱,懒懒爬上床,从身后揽住我的脖子:“出去么?”
“我不想动。”摇摇头,向后,靠在他的脖子上:“在这里看也是一样的。”“随你便。”对着我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,一个凉凉的东西架到鼻梁上:“用这个看,当心伤了眼睛。”
“哪儿弄的?”抬起一只手,扶正了稍微有点大的墨镜:据说今天上午,将出现本世纪最后一次日环食,中国是最佳观测地区之一。百年难遇的天文奇景,很有观赏价值。更有意义的是:在我行将就木前能得以一遇,也算是三生有幸了。
“还能有谁。把墨镜当日常装备的,你还能想到别人么?”轻轻亲了亲耳朵,魏遥光搂紧胳膊。
“江凝洲。”提到这个名字,就意味着有人要头疼了。江老大自上次很潇洒地扯下方言可的衣服,既而风度翩翩逃离现场后,我就再没见过他。但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。具体时间记不清,唯一记忆鲜明的就是刚刚住院时的某天,方言可带着史上最差的脸色走进来,继而以我的手背为靶子练飞镖。
战绩斐然地在我手背上留下三十多个针眼后,脸色稍好,满意地离开。从那以后,罪魁祸首江老大就成了这儿的常客。也是从那以后,我死活也不肯再让方言可给我打吊瓶了。“他今天也来了?”无聊地问了一句。
“他哪天不来。”魏遥光笑。“遥光…”“嗯?”“你真的不介意?”“啊,你说这个呀。”
魏遥光又笑,手指在我脖子上蹭来蹭去:“我哪有那么多精力去介意…树阳,和你比起来,这世上已经没什么能值得我去介意的了…”
“哦。”摘下墨镜,擦了擦,又戴上。魏遥光不介意。但那是现在。我敢说,当他的手抓住方言可衣领时,他是介意的。
而且,是异常的震惊与愤怒。那天,方言可正在帮我做检查。门突然被冲开,魏遥光一声不吭匆匆进来,一把拉住方言可。一瞬的震惊后,从那双强行压抑怒火的眼里,明了了一切。
方言可自然不会为自己申辩。他只是垂着眼,固执地不发一言。而我的立场,在当时的气氛下,突然变得很微妙。所以,我也只能选择沉默。打破僵局的,是江凝洲。他什么都不顾忌。和我们相比,他是活得最豁达的人。
想说什么就说,想怎样做就怎样做。遇到看不惯的事,皱皱眉,嘲笑一番。然后用他的方式,得到最合他心意的结果。从某个角度说,他是我们一个物化的理想。
我,方言可,安影,甚至魏遥光,在他面前,都无所遁形。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,到最后没有理由反驳的,一定是我们。那天方言可很早就离开了。魏遥光默默开门进来,坐在我身边。我不知道他当时心里是怎样的感受。
惊讶也好惭愧也罢,对他而言,结果都是一样的。那就是:过去的事已经过去。他现在拥有的,只有我。抱着倒在我身上的魏遥光,一阵悲哀的电流顺着身体传过来。我看不到他埋在枕头里的脸,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我们都有过独自背负秘密的经历。那滋味是何等痛苦,我感同身受。为自己而活,就是为自己爱的人而活。江凝洲早已熟知的道理,我们却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,才能醒悟。
一切善意的欺瞒,一切所谓为对方着想的谎言,在爱与死亡面前,不过是一抖即落的尘埃。尘埃落定,是彼此再无可掩饰的心。
“喂,开始了。”被魏遥光兴奋的声音打断回忆,我仰头:果然,原本刺眼的太阳中间,突然多出一个圆圆的黑色阴影。“真的变暗了…”我惊叹。“是啊…阴影越来越大了!”“速度太快了吧?”
“地球自转速度本来就很快…快看!把整个太阳都遮住了!”“嗯…”突然沉默。我和魏遥光面面相觑。然后…“不是日环食吗?”
几乎是异口同声,先反应过来的魏遥光当机立断,揽住我向后一仰,滚到一边…“哗啦啦…”亮晶晶的碎玻璃铺了满地。床上,稳稳当当停着一只足球。
“好险…”魏遥光擦了擦冷汗:“明天我就和方言可说,把你转到五楼去…哪个小孩子这么淘气,住院了还不安分…”魏遥光边抱怨边向窗下张望。不过以我小时候的经验来看,他能发现闯祸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。
“算了,别找了。”从床上爬起来:“赶紧收拾收拾…”突然停住,眼睛盯着窗外:“太阳…”
魏遥光顺着我的眼神看去,手里的足球应声落地。日食。瞬间的黑暗吞没光明。有些晕眩:那种庄严的压迫感让人窒息。“如果一直这样…”呆呆看着和暮色完全不同的昏暗天空,喃喃低语:“如果太阳一直这样…”
“没关系啊。”魏遥光听到我的话,微笑着回过头:“因为,还有我呢。”阴影一点点移动。天空渐渐明亮。终于,在魏遥光微笑的时候,光明重新绽放。几不可察地点点头,安心地倒了下去…方才突如其来的疼痛,似乎随着那抹阴影飘远…
接着就会痛心疾首地自省:以我的性格,是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。虽然之前已经酝酿了好久,不能简简单单归到“一时冲动”
里去,但绝不能说是理智。可能人一辈子都要有那么几次年少轻狂,做一些有违本性的事。但前提得是“年少”…想想自己的年纪,在用这个理由开脱的话,委实有些丢脸。
那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算小。首先,直接受害人是那个还沉浸在即将新婚的幸福中的准新娘。
自己的夫君在订婚当日被抢,一切幻想成了泡影。富贵人家的高傲千金哪受过这样的委屈,又哭又闹,寻死觅活,差点又上演了当初“宴会枪袭”的好戏。魏遥光苦笑着说这事儿是你惹出来的,你可别管挖不管埋。
话虽这样说,毕竟人家是他魏大总裁的未婚妻,善后的工作还是要交给手段高超的魏大总裁。说他手段高超还真不是阿谀奉承。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,三下五除二,居然平复了对方的怒气。
我后来问他,他也只是笑而不答。然后是方言可。那天我和魏遥光回到医院后,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王老虎抢亲式的行为大加赞赏。
第二件事是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优雅神秘的微笑,无比诚挚地说树阳,相信我,我是受到魏遥光胁迫才瞒着你的,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。
然后一溜烟走人,好几天没敢拿着他那把恐怖的手术刀在我眼前晃…万一某个时候我火气上来,极有可能就地取材。方大医生何等聪明,自然要顾忌后果。其实我也没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毕竟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。
但只要想到堂堂方大医生略有些狼狈的擦着眼镜,说什么今天天气真好呀一类的话,也算是人间一大奇景了。
不过话说回来,今天天气还真的很好。我清楚的记得:去年五月份的时候,大雨中雨小雨,阵雨暴雨雷阵雨,各种式样的雨下了个遍。
下得人浑身长毛发霉,恨不得塞了卫生球防潮防蛀。鲜少有像今天这样,春意融融,阳光普照,甚至听得到小鸟欢快地歌唱…虽然目所能及的,只有麻雀而已。
撑着床沿,失神地仰着头,看窗外点点阳光:原来已经过了一年了。但要我回想,却多半想不起这一年具体的经历。其实想不起来又如何。我需要记住的,唯有一个魏遥光而已。
“喂,又想什么呢。”转头,看见魏遥光笑着关上门,脱着外套走进来。走到床边,鞋子也不脱,懒懒爬上床,从身后揽住我的脖子:“出去么?”
“我不想动。”摇摇头,向后,靠在他的脖子上:“在这里看也是一样的。”“随你便。”对着我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,一个凉凉的东西架到鼻梁上:“用这个看,当心伤了眼睛。”
“哪儿弄的?”抬起一只手,扶正了稍微有点大的墨镜:据说今天上午,将出现本世纪最后一次日环食,中国是最佳观测地区之一。百年难遇的天文奇景,很有观赏价值。更有意义的是:在我行将就木前能得以一遇,也算是三生有幸了。
“还能有谁。把墨镜当日常装备的,你还能想到别人么?”轻轻亲了亲耳朵,魏遥光搂紧胳膊。
“江凝洲。”提到这个名字,就意味着有人要头疼了。江老大自上次很潇洒地扯下方言可的衣服,既而风度翩翩逃离现场后,我就再没见过他。但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。具体时间记不清,唯一记忆鲜明的就是刚刚住院时的某天,方言可带着史上最差的脸色走进来,继而以我的手背为靶子练飞镖。
战绩斐然地在我手背上留下三十多个针眼后,脸色稍好,满意地离开。从那以后,罪魁祸首江老大就成了这儿的常客。也是从那以后,我死活也不肯再让方言可给我打吊瓶了。“他今天也来了?”无聊地问了一句。
“他哪天不来。”魏遥光笑。“遥光…”“嗯?”“你真的不介意?”“啊,你说这个呀。”
魏遥光又笑,手指在我脖子上蹭来蹭去:“我哪有那么多精力去介意…树阳,和你比起来,这世上已经没什么能值得我去介意的了…”
“哦。”摘下墨镜,擦了擦,又戴上。魏遥光不介意。但那是现在。我敢说,当他的手抓住方言可衣领时,他是介意的。
而且,是异常的震惊与愤怒。那天,方言可正在帮我做检查。门突然被冲开,魏遥光一声不吭匆匆进来,一把拉住方言可。一瞬的震惊后,从那双强行压抑怒火的眼里,明了了一切。
方言可自然不会为自己申辩。他只是垂着眼,固执地不发一言。而我的立场,在当时的气氛下,突然变得很微妙。所以,我也只能选择沉默。打破僵局的,是江凝洲。他什么都不顾忌。和我们相比,他是活得最豁达的人。
想说什么就说,想怎样做就怎样做。遇到看不惯的事,皱皱眉,嘲笑一番。然后用他的方式,得到最合他心意的结果。从某个角度说,他是我们一个物化的理想。
我,方言可,安影,甚至魏遥光,在他面前,都无所遁形。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,到最后没有理由反驳的,一定是我们。那天方言可很早就离开了。魏遥光默默开门进来,坐在我身边。我不知道他当时心里是怎样的感受。
惊讶也好惭愧也罢,对他而言,结果都是一样的。那就是:过去的事已经过去。他现在拥有的,只有我。抱着倒在我身上的魏遥光,一阵悲哀的电流顺着身体传过来。我看不到他埋在枕头里的脸,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我们都有过独自背负秘密的经历。那滋味是何等痛苦,我感同身受。为自己而活,就是为自己爱的人而活。江凝洲早已熟知的道理,我们却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,才能醒悟。
一切善意的欺瞒,一切所谓为对方着想的谎言,在爱与死亡面前,不过是一抖即落的尘埃。尘埃落定,是彼此再无可掩饰的心。
“喂,开始了。”被魏遥光兴奋的声音打断回忆,我仰头:果然,原本刺眼的太阳中间,突然多出一个圆圆的黑色阴影。“真的变暗了…”我惊叹。“是啊…阴影越来越大了!”“速度太快了吧?”
“地球自转速度本来就很快…快看!把整个太阳都遮住了!”“嗯…”突然沉默。我和魏遥光面面相觑。然后…“不是日环食吗?”
几乎是异口同声,先反应过来的魏遥光当机立断,揽住我向后一仰,滚到一边…“哗啦啦…”亮晶晶的碎玻璃铺了满地。床上,稳稳当当停着一只足球。
“好险…”魏遥光擦了擦冷汗:“明天我就和方言可说,把你转到五楼去…哪个小孩子这么淘气,住院了还不安分…”魏遥光边抱怨边向窗下张望。不过以我小时候的经验来看,他能发现闯祸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。
“算了,别找了。”从床上爬起来:“赶紧收拾收拾…”突然停住,眼睛盯着窗外:“太阳…”
魏遥光顺着我的眼神看去,手里的足球应声落地。日食。瞬间的黑暗吞没光明。有些晕眩:那种庄严的压迫感让人窒息。“如果一直这样…”呆呆看着和暮色完全不同的昏暗天空,喃喃低语:“如果太阳一直这样…”
“没关系啊。”魏遥光听到我的话,微笑着回过头:“因为,还有我呢。”阴影一点点移动。天空渐渐明亮。终于,在魏遥光微笑的时候,光明重新绽放。几不可察地点点头,安心地倒了下去…方才突如其来的疼痛,似乎随着那抹阴影飘远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