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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,很慵懒。
  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,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。
  可现在,他懒洋洋地弯起腰,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,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。
  “你还是老样子。”
  蔡逯说。
  说完就不再看她,扭正头,欣赏着美好的夜景,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。
  灵愫:???
  听了他这话,她的心思更乱。
  “你还是老样子”。
  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,可现在,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。
  什么老样子?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,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?
  “你还是老样子。”
  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,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,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,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。
  他在俯视她。
  但从前,他是在仰视她,甚至是跪着仰视她,跪到直不起腰。
  而她,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,就抓狂发疯的狗。
  可他现在明显不是。
  看看他这手腕,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,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。
  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,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,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。
  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。
  虽没看她,但余光一扫,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。
  她还是老样子。
  从不拒绝吃回头草,但前提是,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,大到能令她感到,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。
  否则,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。
  现在,她的失态告诉他:是的,她对他起了点兴趣,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。
  在她眼里,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。
  但在他眼里,这么多年,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。
  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,现在仍旧是,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。
  她发丝一晃,手稍微一松,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。
  因为她是他的唯一,他太熟悉她了。
  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,这只是开头。
  往后,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。
  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,跟她摆手说再见。
  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。
  好从容。
  稍一恍神,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。
  烟灰抖落,再掸到指腹,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,根本算不上“炙热”,顶多与低温蜡同温。
  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。
  她又想起一段回忆。
  是过去,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。
  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,她经常喝得烂醉,精神颓废。庭叙没脾气,根本拦不住她。
  喝醉酒,她就漫山遍野地跑。
  曾有几次,不,是有好几次,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,遇到过蔡逯。
  有时是在山亭里,有时是在竹林里,有时是在山路边。
  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,再加上喝醉酒,意识不清醒,路上逮到蔡逯,不仅没认出他,还当他是出来卖的,打趣道:“这年头,生意就这么难做,小倌都跑到山里卖.肉了?”
  对出来卖的,她没有半点怜惜。
  将人抵在草地里,直接作弄。
  很爱羞辱,很爱给人烫烟疤。
  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,随便薅把野草,在人身上乱扫;随意折根麦秸秆,在人身上乱打。
  那人挣扎反抗,不听话?那就打。把他打得气息微弱,薅着草往前想爬走喊救命。
  她还是把他拽来,往他身上哪里都烫疤。
  现在她回想起来,也知道了,那几次又来卖又放不开的小清倌,就是蔡逯。
  那时他大概很怨她吧,怨俩人都睡过了那么多次,她居然都没能认出他的身体。
  现在他身上还有烟疤吗?
  她不清楚,此前没去想过。
  现在更是没想过,在不知道他身上还有没有烟疤之前,她反倒快要先把自己烫出了个烟疤。
  指腹上的这点温度,当真不算痛。
  偏偏就是往她心里刺了下,又痛又麻,又上瘾。
  *
  原先阁主准备养老的那个小院,如今竟然还留着。小院所在的巷子也没被推倒,只不过一旁的邻居都换了人。
  推屋进去,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,不像是长久没住人的样子。
  谢平说,这些年,他一直都在打扫收拾这座小院,就盼着俩人什么时候能再回来。
  阁主还是住他原来那间屋,灵愫就还是住在阁主隔壁。
  只不过在今晚,灵愫主动邀请阿来跟她一起睡。
  姑娘大了,有心事了,再不交流沟通,估计就要委屈得偷摸掉泪了。
  洗漱过,阿来躺在床里边,把后背留给灵愫,摆明了不想跟她交流。
  灵愫笑嘻嘻地躺下,把头挤到阿来的枕头上。
  “你就不想跟我说点什么?”
  阿来捂住耳朵,“没有,不想跟你说话。”
  “但我想跟你说话。”
  灵愫撑手起身,枕着床头半坐。
  “我记得,你还有半个月就及笄了吧?”
  “难为你还记得我的生辰,大忙人。”
  灵愫还当阿来是小孩子,便学着从前,揉着她的脑袋。
  阿来却往里一躲,让她的手落空。
  “阿来,你这是谈小男友了?还是小女友?还是老男友老女友?怎么碰都不让碰了。你小时候可热情了,每次见面,都会扑在我身上,甜甜地叫‘阿姐’。”
  阿来被她的话气得呼吸不稳,“没谈,什么都没谈。你明知道,叫你阿姐,不是真的把你当阿姐。”
  是把她当娘,那群女孩都把她当娘。
  灵愫一直都清楚,但她只会说:“我不要当任何人的娘,母女关系太紧密了,我不要这样。”
  现在,她仍把这话送给阿来。
  她说:“我从不干涉你们的人生。八年前,我给你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份嫁妆和一笔资金,都很丰厚。为人妻做人妇也好,做生意也好,混吃混喝做米虫也好,不论你们想做什么,我都不会干涉,只要你们过得幸福。”
  她喊了声阿来,“听小谢说,你把姓改成了‘易’,还想入杀手阁做杀手,是么。你不必因为我的缘故,就选择跟我走同一条路。”
  阿来当然没做成。当年灵愫去了苗疆后,不久,杀手阁和刺客庄就先后解散。杀手与刺客互看不顺眼的那段岁月,早已消亡了。
  人来来往往,聚聚散散,关系一向浅薄。
  阿来是知道的。可她太贪图灵愫曾给予过的温暖,甚至这事成了她的心结。
  “我想让你留下。”阿来说,“但又很清楚,你向往自由,不会为谁停留。”
  所以她很纠结啊。
  要提出跟灵愫一起浪迹天涯吗?可灵愫身边有那么优秀的人,她夹在其中毫不显眼,她配站在灵愫身旁吗?
  她能以什么身份陪在灵愫身边?
  仔细想一想,她什么都不是。
  阿来翻过身,抱住灵愫的腰,抱了很久。
  “我好想你。”阿来说,“阿姐,我太想你。”
  终于还是只敢叫“阿姐”。
  这时阿来就像灵愫记忆里那个乖巧听话的孩子了。
  灵愫也意识到,冷酷不过是阿来的伪装。本质上,小姑娘还是那个渴望得到她的关注的小孩。
  那群被供养的女孩里面,有的入宫做了女官,有的开铺做生意当了老板,有的成婚生子,有的一直在读书,有的就干脆花着她的钱躺平。
  灵愫完全不介意,也完全不会去干涉。
  当年将女孩们从牙婆手里买走,从流浪汉里手里救下,其实并不求将来她们能回报。
  或者说,她这个人,就喜欢挣钱给别人花,就喜欢在发达后,去拯救无数个曾经的“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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