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老板先是给苏连云重金下聘,想让苏连云把文雨蝶弄给他做小妾,而苏连云当然不愿意让文雨蝶去受那样的委屈了,所以断然拒绝了那位老板。
那老板见文的不行,于是转而便对苏连云他们来起来武的,因为老板看他们只是孤儿,无依无靠,所以雇了三个打手要去抢强文雨蝶。
文雨蝶那时候才只有十岁左右,苏连云自然是死活不肯把她往火坑里推。
结果自然不用多说,苏连云被那些打得半死也是没有阻止文雨蝶被抓了起来的厄运。
幸好就在文雨蝶被抓去那位老板的宅子时,路上遇到了一位路见不平的侠客把她救了下来。
文雨蝶事后才得知那位侠客居然是一名杀手,而她为了不想让苏连云再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,当即便决定要跟着那人学习杀人,从此反过来由她去保护苏连云。
那杀手开始还有一些犹豫,毕竟像他那样被形式所迫才加入天机门的人,当真不太愿意将其他人也卷进天机门的泥潭中去,更何况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呢!
但是后来杀手觉得文雨蝶的身世太过可怜,就算不把她带进天机门,或许也会被人给糟蹋,兴许命运更加的凄惨。
所以那杀手才把文雨蝶给带走了,由于时间太过的着急,以至于文雨蝶就连去见苏连云的道别机会都没有。
当时文雨蝶还以为去学一段时间的武功就回来,所以也就没有太过在于道别这事,毕竟只是暂时的分别而已。
可文雨蝶没有料到自己加入天机门以后,去留的事情就由不得了。
起初文雨蝶作为普通的弟子还能抽身,她确实在学有所成的时候便想离开了,可是她回去并没有找到苏连云的踪影,于是又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去了。
文雨蝶之所以又回到天机门也很好理解,毕竟像她这样无依无靠的人,好不容易有了天机门这样一个大家庭,她在没有去处的情况,自然只能回到天机门了。
那时候文雨蝶以为苏连云已经被那位老板给杀了,所以一直都在四处寻找那位老板报仇。
直到几年以后,文雨蝶坐上了门主之位,手底下有了二十几号人,这才靠着那些常年在江湖走动的手下帮忙找到了那位老板的行踪。
结果文雨蝶一经逼问,这才从老板口中得知对方并没有杀害苏连云,而且恰好相反这些年他一直都在躲避苏连云的纠缠。
当文雨蝶知道苏连云还活着,并且一直都在向那老板要人的时候,真的感动极了。
可是苏连云活着又有什么用呢?因为她已经摆脱不了作为天机门人的宿命了,所以她只能认命。
文雨蝶不知道是太过顺从老天的安排,还是因为做任务的时候总会给逝者留一些安抚金的行径,居然在阴差阳错之下让她在天机门都遇到了苏连云。
当时苏连云也被惊诧到了,因为那老板在文雨蝶的威胁之下,早就搬去海外了,所以苏连云一直认为文雨蝶是跟那老板去了海外。
后来苏连云才知道文雨蝶这些年都经历了一些什么,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再让文雨蝶吃半点苦了。
文雨蝶听到这些话也是非常的开心,虽然那时候的文雨蝶清楚苏连云根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,地位也不过只是天机门的小门主而已。
当然门主在天机门的地位已经不算低了,只是这个小是在跟文雨蝶比起来的情况下而言的,因为那时候的文雨蝶已经贵为天王不说,并且早被上一届天尊预定为了继承人。
这文雨蝶能够在短短的十几年就有如此成就,主要还是因为她不仅武功出类拔萃,智谋也更是屈指可数,所以她才能够一路畅通无阻,夺得上一届天尊的赏识。
包括文雨蝶自己也觉得老天爷在关上她自由这扇门的时候,似乎又给她打开了爱情这扇窗,否则她为什么会在即将成为天尊的时候遇上苏连云呢?
只可惜花非花雾非雾,文雨蝶哪里知道苏连云的心里真正爱着的人应该是钟月萍呢!
苏连云自打在天机门和文雨蝶重逢后,文雨蝶处处帮衬着苏连云,以致于苏连云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,便已经破天荒的称为了天将不说,而且学会了文雨蝶这个天王级别才能学到的上乘剑法。
当然还不仅仅如此,苏连云在文雨蝶的指导下,还悟出了成就他武林神话之名的绝技'长虹贯日'。
同时,文雨蝶和苏连云还一块研创一套足以问鼎剑道巅峰的剑法,此剑法即为'一剑倾城'。
只是这套剑法研创刚刚成功,苏连云便以它作为定情信物送给了文雨蝶,并承诺文雨蝶只要能够帮他把花名册上的名字除去,他将私事办完就会回来取文雨蝶为妻。
文雨蝶那时候最信任的人就是苏连云,她从未想过苏连云会欺骗自己,所以她没有问苏连云摆脱天机门是为了什么,也没有过问苏连云要去做什么。
竟为了苏连云这样一句随口而出的承诺,她便悄悄去偷天尊随身带着的花名册。
所以说这女人一旦被爱情冲昏了头,那她就算再怎么聪明,不免也会干出一些糊涂事来的。
文雨蝶就是这样,明知道天尊的花名册是根本偷不到的,自己完全可以等两年坐上天尊再去帮苏连云办理此事。
但文雨蝶为了苏连云却还是去干了这件傻事,结果自然是被天尊发现了。
幸好苏连云和文雨蝶联手杀掉了天尊,并伪装成自然死亡的假象,这才瞒过了天机门的其他几位天王,让苏连云摆脱了天机门的控制。
当然文雨蝶他们能够做到瞒天过海,主要还是因为文雨蝶当时已是天尊继承人,根本没有杀害天尊的动机。
再加之文雨蝶和另外一位天王是非常要好的姐妹,所以另外两大天王就算看出了什么猫腻,那也不敢去跟天尊继承人对抗。
而文雨蝶坐上天尊宝座以后,一直就在孤独漫长的等待之中煎熬,天天都在盼着苏连云归来之日。
那老板见文的不行,于是转而便对苏连云他们来起来武的,因为老板看他们只是孤儿,无依无靠,所以雇了三个打手要去抢强文雨蝶。
文雨蝶那时候才只有十岁左右,苏连云自然是死活不肯把她往火坑里推。
结果自然不用多说,苏连云被那些打得半死也是没有阻止文雨蝶被抓了起来的厄运。
幸好就在文雨蝶被抓去那位老板的宅子时,路上遇到了一位路见不平的侠客把她救了下来。
文雨蝶事后才得知那位侠客居然是一名杀手,而她为了不想让苏连云再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,当即便决定要跟着那人学习杀人,从此反过来由她去保护苏连云。
那杀手开始还有一些犹豫,毕竟像他那样被形式所迫才加入天机门的人,当真不太愿意将其他人也卷进天机门的泥潭中去,更何况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呢!
但是后来杀手觉得文雨蝶的身世太过可怜,就算不把她带进天机门,或许也会被人给糟蹋,兴许命运更加的凄惨。
所以那杀手才把文雨蝶给带走了,由于时间太过的着急,以至于文雨蝶就连去见苏连云的道别机会都没有。
当时文雨蝶还以为去学一段时间的武功就回来,所以也就没有太过在于道别这事,毕竟只是暂时的分别而已。
可文雨蝶没有料到自己加入天机门以后,去留的事情就由不得了。
起初文雨蝶作为普通的弟子还能抽身,她确实在学有所成的时候便想离开了,可是她回去并没有找到苏连云的踪影,于是又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去了。
文雨蝶之所以又回到天机门也很好理解,毕竟像她这样无依无靠的人,好不容易有了天机门这样一个大家庭,她在没有去处的情况,自然只能回到天机门了。
那时候文雨蝶以为苏连云已经被那位老板给杀了,所以一直都在四处寻找那位老板报仇。
直到几年以后,文雨蝶坐上了门主之位,手底下有了二十几号人,这才靠着那些常年在江湖走动的手下帮忙找到了那位老板的行踪。
结果文雨蝶一经逼问,这才从老板口中得知对方并没有杀害苏连云,而且恰好相反这些年他一直都在躲避苏连云的纠缠。
当文雨蝶知道苏连云还活着,并且一直都在向那老板要人的时候,真的感动极了。
可是苏连云活着又有什么用呢?因为她已经摆脱不了作为天机门人的宿命了,所以她只能认命。
文雨蝶不知道是太过顺从老天的安排,还是因为做任务的时候总会给逝者留一些安抚金的行径,居然在阴差阳错之下让她在天机门都遇到了苏连云。
当时苏连云也被惊诧到了,因为那老板在文雨蝶的威胁之下,早就搬去海外了,所以苏连云一直认为文雨蝶是跟那老板去了海外。
后来苏连云才知道文雨蝶这些年都经历了一些什么,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再让文雨蝶吃半点苦了。
文雨蝶听到这些话也是非常的开心,虽然那时候的文雨蝶清楚苏连云根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,地位也不过只是天机门的小门主而已。
当然门主在天机门的地位已经不算低了,只是这个小是在跟文雨蝶比起来的情况下而言的,因为那时候的文雨蝶已经贵为天王不说,并且早被上一届天尊预定为了继承人。
这文雨蝶能够在短短的十几年就有如此成就,主要还是因为她不仅武功出类拔萃,智谋也更是屈指可数,所以她才能够一路畅通无阻,夺得上一届天尊的赏识。
包括文雨蝶自己也觉得老天爷在关上她自由这扇门的时候,似乎又给她打开了爱情这扇窗,否则她为什么会在即将成为天尊的时候遇上苏连云呢?
只可惜花非花雾非雾,文雨蝶哪里知道苏连云的心里真正爱着的人应该是钟月萍呢!
苏连云自打在天机门和文雨蝶重逢后,文雨蝶处处帮衬着苏连云,以致于苏连云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,便已经破天荒的称为了天将不说,而且学会了文雨蝶这个天王级别才能学到的上乘剑法。
当然还不仅仅如此,苏连云在文雨蝶的指导下,还悟出了成就他武林神话之名的绝技'长虹贯日'。
同时,文雨蝶和苏连云还一块研创一套足以问鼎剑道巅峰的剑法,此剑法即为'一剑倾城'。
只是这套剑法研创刚刚成功,苏连云便以它作为定情信物送给了文雨蝶,并承诺文雨蝶只要能够帮他把花名册上的名字除去,他将私事办完就会回来取文雨蝶为妻。
文雨蝶那时候最信任的人就是苏连云,她从未想过苏连云会欺骗自己,所以她没有问苏连云摆脱天机门是为了什么,也没有过问苏连云要去做什么。
竟为了苏连云这样一句随口而出的承诺,她便悄悄去偷天尊随身带着的花名册。
所以说这女人一旦被爱情冲昏了头,那她就算再怎么聪明,不免也会干出一些糊涂事来的。
文雨蝶就是这样,明知道天尊的花名册是根本偷不到的,自己完全可以等两年坐上天尊再去帮苏连云办理此事。
但文雨蝶为了苏连云却还是去干了这件傻事,结果自然是被天尊发现了。
幸好苏连云和文雨蝶联手杀掉了天尊,并伪装成自然死亡的假象,这才瞒过了天机门的其他几位天王,让苏连云摆脱了天机门的控制。
当然文雨蝶他们能够做到瞒天过海,主要还是因为文雨蝶当时已是天尊继承人,根本没有杀害天尊的动机。
再加之文雨蝶和另外一位天王是非常要好的姐妹,所以另外两大天王就算看出了什么猫腻,那也不敢去跟天尊继承人对抗。
而文雨蝶坐上天尊宝座以后,一直就在孤独漫长的等待之中煎熬,天天都在盼着苏连云归来之日。